增值稅留底退稅的處理辦法是什么?說起納稅,增值稅算是會計人員最常見的稅種之一,所以增值稅涉及到的知識點也是非常廣泛的,本期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下關于增值稅留抵稅額的處理辦法,請看下文,不懂的會計問題可以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
增值稅留底退稅的處理辦法是什么?說起納稅,增值稅算是會計人員最常見的稅種之一,所以增值稅涉及到的知識點也是非常廣泛的,本期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下關于增值稅留抵稅額的處理辦法,請看下文,不懂的會計問題可以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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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注銷時留抵稅額的處理
一般納稅人注銷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第六條
2
一般納稅人拖欠納稅檢查應補繳的增值稅稅款且有留抵稅額時的處理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拖欠增值稅稅款,如果納稅人有進項留抵稅額,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112號)的規(guī)定,用增值稅留抵稅額抵減查欠稅。
用增值稅留抵稅額抵減查補稅款欠稅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納稅人發(fā)生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時,按以下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1.增值稅欠稅稅額大于期末留抵稅額,按期末留抵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2.若增值稅欠稅稅額小于期末留抵稅額,按增值稅欠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查補稅款欠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169號)第一條;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112號)第二條。
發(fā)生資產重組時增值稅留抵稅額的處理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原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將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新納稅人”),并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可結轉至新納稅人處繼續(xù)抵扣。
例如,甲公司與A公司均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0月兩家公司簽訂了資產重組協(xié)議,根據協(xié)議規(guī)定,甲公司應將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A公司并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相關手續(xù)。在辦理注銷登記前甲公司尚有增值稅留抵稅額15萬元。那么,甲公司增值稅留抵稅額可以結轉至A公司繼續(xù)抵扣。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5號)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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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時留抵稅額的處理
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時:
1.轉登記日當期已經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應當已經通過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選擇確認或認證后稽核比對相符;經稽核比對異常的,應當按照現行規(guī)定進行核查處理。已經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經稽核比對相符的,應當自行下載《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經稽核比對異常的,應當按照現行規(guī)定進行核查處理。
2.轉登記日當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轉登記納稅人在取得上述發(fā)票以后,應當持稅控設備,由主管稅務機關通過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稅務局端)為其辦理選擇確認。尚未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轉登記納稅人在取得以后,經稽核比對相符的,應當由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稽核系統(tǒng)為其下載《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經稽核比對異常的,應當按照現行規(guī)定進行核查處理。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tǒng)一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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