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講述的是水利建設基金計稅依據是什么,關于水利建設基金的知識內容很多新手會計還都不了解,因此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并掌握這部分的知識內容,小編就在下文整理了關于水利建設基金計稅依據是什么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講述的是水利建設基金計稅依據是什么,關于水利建設基金的知識內容很多新手會計還都不了解,因此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并掌握這部分的知識內容,小編就在下文整理了關于水利建設基金計稅依據是什么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于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其計稅依據是從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劃出不少于15%的資金.
根據《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
(一)從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費、附加)中提取3%.應提取水利建設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費、附加)項目包括:養(yǎng)路費、公路建設基金、車輛通行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門的駕駛員培訓費、地方分成的電力建設基金、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業(yè)管理費、征地管理費、市政設施配套費.
(二)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要從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劃出不少于15%的資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設.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陽、盤錦、長春、吉林、哈爾濱、齊齊哈爾、佳木斯、鄭州、開封、濟南、合肥、蕪湖、安慶、淮南、蚌埠、上海、南京、武漢、黃石、荊州、南昌、九江、長沙、岳陽、成都、廣州、南寧、梧州、柳州市,以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
(三)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征收的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設施建設的各項基金(資金、附加、收費),統(tǒng)一納入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第五條 中央水利建設基金的劃轉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家計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劃轉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劃轉辦法,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制定.
需要按你當地稅局規(guī)定的申報期限做申報,可能按月或者季度,水利建設基金申報時計稅依據是營業(yè)收入.
一、水利基金的計稅依據:以合同總金額按萬分之六計算稅金.
根據《陜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規(guī)定:
第七條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各級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yè)的在職職工,其月均工資薪金實際收入360元-500元(含500元)的,每人每年繳納10元水利基金;
501元-800元(含800元)的,每人每年繳納20元;
801元-1000元(含1000元)的,每人每年繳納50元;10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繳納100元;
外籍人員每人每年繳納100元.
二、水利建設基金申報時計稅依據是營業(yè)收入
1、水利建設基金申報時計稅依據是營業(yè)收入;
2、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于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設基金應按照銷售收入來計提和交納.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來計提和交納.浙江省是0.01%.
3、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行政區(qū)域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的水利建設基金.
4、免繳范圍:
(1)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2)國家規(guī)定免征增值稅的生產經營收入;
(3)駐湘軍工企業(yè)(不含已核發(fā)了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的軍轉民企業(yè))銷售軍工產品收入;
(4)國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經營服務性配套設施建設)、孤兒院、敬老院建設用
(5)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水利建設基金,由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增值稅的納稅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繳款義務人應當按生產、經營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其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水利建設基金.其中,省電力公司及其所屬統(tǒng)一核算單位在其總公司所在地繳納;繳款義務人在省內取得的建筑安裝勞務收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收入,銷售、出租不動產收入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分別向建筑安裝勞務發(fā)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水利建設基金.自應當申報繳納之日起超過6個月沒有申報繳納的,由其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補征.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水利建設基金計稅依據是什么?的相關內容,各位會計人員是否掌握了呢?如若還有疑問就咨詢在線答疑老師吧,如果各位會計人員想加強自己做賬實操的能力,歡迎大家關注會計教練,即可向老師預約免費試學相關的培訓課程,不斷的在工作中提高自身的能力。
下一篇:員工墊付款報銷怎么入賬
版權聲明:
* 凡會計教練注明 “原創(chuàng)” 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站合法擁有版權的作品,未經本網站授權,任何媒體、網站、個人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轉載請在文中顯著位置標注“原文來源:會計教練”。
* 本網站的部分作品由網絡用戶和讀者投稿,我們不確定投稿用戶享有完全著作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我們將按照規(guī)定及時更正與刪除。【投訴通道】
iphone下載
Android下載
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