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取得信托收益需要繳納個稅嗎?根據目前的政策規(guī)定,自然人取得信托收益暫時不需要繳納個稅。關于這個問題,小編在下文為大家做了整理解答,快來一起看看吧!
自然人取得信托收益需要繳納個稅嗎?根據目前的政策規(guī)定,自然人取得信托收益暫時不需要繳納個稅。關于這個問題,小編在下文為大家做了整理解答,快來一起看看吧!
答:根據目前的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涉及到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范性文件,均沒有明確規(guī)定,自然人取得信托收益可以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規(guī)定,“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權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惟一受益人?!?/p>
信托財產來源也是多種多樣。個人取得的信托收益,既可能是自己作為委托人和受益人,也可能是別人作為委托人而自己僅僅是受益人。也就是說,收益可能是自有財產的收益,也有可能是別人(比如自己的長輩)遺產的收益。
目前,我們暫時沒有對遺產和贈與征稅(房屋和股權除外),所以個人通過信托取得遺產或贈與是暫時沒有個人所得稅的。
由于目前稅法上并未明確規(guī)定信托收益就可以免稅,那么自有財產通過信托取得的收益,完全是可能需要繳個人所得稅。比如個人將自有資金通過信托的形式,投入到公司,通過股權取得分紅收益,或者是轉讓股權的收益。這部分收益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都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赡苣壳安糠中磐泄緵]有按規(guī)定代扣代繳信托收益的個人所得稅,但是并不等于就是合法的。
同時,稅務部門也會考慮個人通過信托獲取信托收益是否具有避稅的嫌疑,一旦被稅務部門認定避稅的,稅務機關有權予以核定征收。
2018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lián)方之間的業(yè)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lián)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yè)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qū))的企業(yè),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yè)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guī)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自然人取得信托收益需要繳納個稅嗎?看過上文之后,你有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呢?若是您尚存疑問,或者想要學習更多財會知識,可以在文章下方掃碼,微信添加會計教練老師,為您解答并免費領取會計學習資料和試聽課程,有興趣的朋友,快來了解一下吧!
版權聲明:
* 凡會計教練注明 “原創(chuàng)” 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站合法擁有版權的作品,未經本網站授權,任何媒體、網站、個人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轉載請在文中顯著位置標注“原文來源:會計教練”。
* 本網站的部分作品由網絡用戶和讀者投稿,我們不確定投稿用戶享有完全著作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我們將按照規(guī)定及時更正與刪除。【投訴通道】
iphone下載
Android下載
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