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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相關稅務發(fā)票等政策依據

發(fā)布時間:2020-08-01 09:17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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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員在工作的過程中由于工作性質的原因,會計人員需要處理很多實操的知識內容,同時在不斷工作的過程中也是需要對實操的知識內容進行學習,因此為了大家能夠掌握更多實操的知識內容,小編今天就為大家整理分析了關于超市相關稅務發(fā)票等政策依據的知識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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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相關稅務發(fā)票等政策依據

公司安排銷售部同事購買超市購物卡,拿到財務報銷時,發(fā)票上顯示“不征稅”,這是正確的嗎,有何政策依據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guī)定,發(fā)售購物卡開具發(fā)/票應按照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增加6“未發(fā)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用于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fā)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情形。

“未發(fā)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602“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603“已申報繳納營業(yè)稅未開票補開票”。

使用“未發(fā)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發(fā)/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據此,購買購物卡取得的發(fā)/票票面上顯示“不征稅”是正確的。

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分析這么多關于超市相關稅務發(fā)票等政策依據的實操知識內容了,各位會計伙伴如果還想在會計行業(yè)中學習更多實操的知識內容,歡迎大家點擊文中圖片咨詢我們,并且圖中的課程內容還可以進行免費試聽,歡迎各位會計伙伴前來學習更多新的實操知識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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