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賬務處理怎么做?房屋出租的一般計稅稅率是9%,簡易計稅是5%,一般納稅人既可以采用一般計稅法,也可以采用簡易計稅法。更多相關內容,小編在下文做了詳細的整理與介紹,感興趣的朋友,快來一起閱讀下文吧!
房屋出租的賬務處理怎么做?房屋出租的一般計稅稅率是9%,簡易計稅是5%,一般納稅人既可以采用一般計稅法,也可以采用簡易計稅法。更多相關內容,小編在下文做了詳細的整理與介紹,感興趣的朋友,快來一起閱讀下文吧!
1.由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模式)時:
借: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時原賬面余額)
累計折舊(攤銷)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開發(fā)產品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補充1】在下列情況下,當有確鑿證據表明房地產用途發(fā)生改變時,企業(yè)應當將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其他資產或將其他資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
(1)投資性房地產開始自用,相應地由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地產。比如原來出租的房地產現改為自用房地產;
(2)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其存貨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相應地由存貨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
(3)自用土地使用權停止自用,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相應地由無形資產轉為投資性房地產;
(4)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為出租,相應地由固定資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
(5)房地產企業(yè)將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地產重新開發(fā)用于對外銷售,從投資性房地產轉為存貨。
【補充2】由投資性房地產轉為自用房地產或存貨時: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轉換時原賬面余額)或開發(fā)產品(轉換時原賬面價值)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減值準備
2.一次性收到房屋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合同負債(執(zhí)行收入新準則,下同)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3.如果房屋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需在房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貸:銀行存款
按出租期間分期結轉收入
借:預收賬款/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以房屋出租為主業(yè),下同)/其他業(yè)務收入
4.如果房屋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直接就不動產出租進行納稅申報
借:預收賬款/合同負債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按出租期間分期結轉收入
借:預收賬款/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
5.不是一次性預收租金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1)先收租金收取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合同負債(執(zhí)行收入新準則,下同)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按出租期間分期結轉收入
借:預收賬款/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以房屋出租為主業(yè),下同)/其他業(yè)務收入
(2)后收租金(如每半年收取一次租金)按出租期間分期結轉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以房屋出租為主業(yè),下同)/其他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收到租金或者合同約定收租金日期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收到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6.按出租期間分期結轉成本(公允價值模式不計提)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其他業(yè)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附公允價值模式】
(1)期末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時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期末公允價值小于賬面價值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7.房產稅會計分錄(計提+繳納)
(1)企業(yè)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應交房產稅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2)企業(yè)繳納當期應交房產稅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8.印花稅會計分錄(計提+繳納)
(1)企業(yè)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應交印花稅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2)企業(yè)繳納當期應交印花稅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9.城建稅及附加會計分錄(計提+繳納)
(1)企業(yè)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應交城建稅及附加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及附加
(2)企業(yè)繳納當期應交城建稅及附加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房屋出租的賬務處理如何做?關于這個問題,小編已經在上文為大家做了具體的整理分享,希望那個上文內容,可以給到您一些幫助和啟發(fā)!若是您對此還有疑惑,或者想要學習了解更多財會知識,可以點擊文章上方,咨詢會計教練的答疑老師,為您答疑解惑,還可以免費領取相關會計學習資料哦!
版權聲明:
* 凡會計教練注明 “原創(chuàng)” 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站合法擁有版權的作品,未經本網站授權,任何媒體、網站、個人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轉載請在文中顯著位置標注“原文來源:會計教練”。
* 本網站的部分作品由網絡用戶和讀者投稿,我們不確定投稿用戶享有完全著作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我們將按照規(guī)定及時更正與刪除。【投訴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