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房地產來說,結轉成本是其最重要的步驟。只有結轉了成本,才能知道房地產項目實現了多少收入,取得了多少利潤,利潤該怎樣分配。房地產在符合完工條件后,要進行房地產完工清算,那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結轉成本可以分多次嗎?下面由小編帶著大家一起探討吧。
對于房地產來說,結轉成本是其最重要的步驟。只有結轉了成本,才能知道房地產項目實現了多少收入,取得了多少利潤,利潤該怎樣分配。房地產在符合完工條件后,要進行房地產完工清算,那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結轉成本可以分多次嗎?下面由小編帶著大家一起探討吧。
就是把銷售清單跟賬面上的收款金額進行核對,看看銷售清單的金額是否跟賬面金額“預收賬款”金額一致。銷售清單應該包括房屋面積、房屋位置、銷售單價、銷售總價、已經收款、欠款金額等要素。核對一致后,確認一下銷售收入和已經銷售面積,算出平均單價。按照.確認的銷售收入做憑證: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這個步驟比較麻煩,因為施工比較多,結算單有的可能有,有的可能沒有。一般應該把按照成本類別分別進行整理。也就是按照土地征用費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等類別,列出清單。清單的要素一般有編號、名稱、金額、增加減少金額、結算數。整理出來之后,分別算出各個類別的結算數。
各個類別的金額與賬面同類別的科目余額進行核對,找出它們的差異原因,一般有以下原因造成金額與賬面金額不一致。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收入成本結轉
從謹慎性原則出發(fā),房地產企業(yè)的收入確認一般應滿足如下幾個條件:
1.房屋竣工并驗收合格(說明商品是合格的)
2.完成竣工結算(說明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3.簽訂售房合同及收取房款(說明房款收入已能可靠計量且已經或能夠流入企業(yè))
4.房屋辦理了移交手續(xù)交付業(yè)主使用(說明與房屋所有權相聯系的風險和報酬及房屋的管理權和控制權均全部轉移)
在一般情況下,竣工結算時間和合同簽訂時間一般早于交房時間,所以實踐中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商品房銷售收入的確認時間多為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之日,該日之前收取的款項在會計核算上視為預收房款,待交房日確認銷售收入實現后再結轉計入“主營業(yè)務收入”。
特殊問題
風險和報酬尚未轉移
在房地產銷售中,房地產的法定所有權轉移給買方,通常企業(yè)應確認銷售收入。但以下屬于風險和報酬尚未轉移的情況:①賣方根據合同規(guī)定,仍有責任實施重大行動,例如工程尚未完工。在這種情況下,企業(yè)應在所實施的重大行動完成時確認收入。②房地產銷售后,賣方仍有某種程度的繼續(xù)涉入,如銷售回購協(xié)議、賣方保證買方在特定時期內獲得投資報酬的協(xié)議等。賣方在繼續(xù)涉入的期間內一般不確認收入。
簽訂預售合同或正式合同時不能確認收入
簽訂預售合同時,房屋往往并未建成,面積沒有最后確定,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未能轉移給購買人。即使貨款已全部收妥,由于此時的管理權和控制權還掌握在開發(fā)企業(yè)手中,與收入相匹配的成本還不能準確計量,故不能確認。
訂立正式合同時,雖然法律意義上的要約已經成立,但標的物房屋未經購買人驗收認可,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仍未轉移給買方。我國現行商品房銷售合同采用的是建設部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格式合同,在開發(fā)產品竣工驗收前后均可能簽訂。在合同中規(guī)定有諸如面積差異、房屋質量等問題的處理約定,因此在購買人驗收認可前,存在有退款風險甚至退貨風險,故不宜確認收入。只有符合建造合同的條件,并且在不可撤銷的建造合同的條件下,方可按照建造合同收入確認的原則,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房地產開發(fā)業(yè)務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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