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人所得稅法是在2019年開始實行的,對于年終獎個稅的扣除標準及對應計算方法,是需要各位會計人員進行全面掌握的稅務基礎知識。那么,新個稅法企業(yè)發(fā)放員工年終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稅呢?不會處理此問題的,今天就借此機會認真閱讀吧。
新個人所得稅法是在2019年開始實行的,對于年終獎個稅的扣除標準及對應計算方法,是需要各位會計人員進行全面掌握的稅務基礎知識。那么,新個稅法企業(yè)發(fā)放員工年終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稅呢?不會處理此問題的,今天就借此機會認真閱讀吧。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以下簡稱《通知》),對納稅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獎金全額除以12個月的數額,按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以避免部分納稅人因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后提高適用稅率。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而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采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
同時,如單獨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可能在稅率換檔時出現稅負突然增加的“臨界點”現象。因此,《通知》專門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請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稅。也請扣繳單位在發(fā)放獎金時注意把握,以便于納稅人享受減稅紅利。
《通知》專門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
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后,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采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同時,如單獨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可能在稅率轉換時出現稅負突然增加的‘臨界點’ 現象。
怎么樣,看到這里。年終獎個稅的計算方法都掌握了吧。以上關于新個稅法企業(yè)發(fā)放員工年終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稅,就到此結束,納稅申報是很關鍵的,要想贏得更多提升機會,實操做賬報稅的提升是有必要的,我們有免費試聽課程,大家有意向的,添加右上方老師微信申請試聽學習的權限吧,相信會讓大家得到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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