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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用魚油產品免征增值稅的批復

發(fā)布時間:2020-11-23 16:22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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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用魚油產品免征增值稅的批復

國稅函〔2003〕1395號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飼用魚油”產品免征增值稅問題的請示》(閩國稅發(fā)〔2003〕21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飼用魚油是魚粉生產過程中的副產品,主要用于水產養(yǎng)殖和肉雞飼養(yǎng),屬于單一大宗飼料。經研究,自2003年1月1日起,對飼用魚油產品按照現行“單一大宗飼料”的增值稅政策規(guī)定,免予征收增值稅。

特此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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