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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放工資和計提工資會計分錄怎么寫

發(fā)布時間:2021-02-24 14:57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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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大部分人來說,計提工資和發(fā)放工資是沒有多少區(qū)別的。但是對于財務人員而言,發(fā)放工資和計提工資是不同的概念,相對應的會計分錄也是不同的。那他們之間具體有什么樣的差異呢?想要知道答案就請接著往下讀吧!下文詳細總結了發(fā)放工資和計提工資會計分錄怎么寫的相關內容哦!

對于大部分人來說,計提工資和發(fā)放工資是沒有多少區(qū)別的。但是對于財務人員而言,發(fā)放工資和計提工資是不同的概念,相對應的會計分錄也是不同的。那他們之間具體有什么樣的差異呢?想要知道答案就請接著往下讀吧!下文詳細總結了發(fā)放工資和計提工資會計分錄怎么寫的相關內容哦!

發(fā)放工資和計提工資會計分錄怎么寫

發(fā)放工資和計提工資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這個是用于部門內容的支出的,如果是銷售用途就計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計提社保(企業(yè)自己承擔的部分)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員工個人部分的社保)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上交杜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庫存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上交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職工薪酬確認的原則

企業(yè)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2)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3)上述兩項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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